通知公告
高企認定解疑答惑
知識產權解疑答惑
外省資訊
江蘇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申請條件:
(1)采取標準文本評估和產品驗證比對兩個步驟。
(2)標準文本評估從企業標準規范性、完備性、技術水平、創新性角度出發,通過專家組評審,進行綜合打分。其中技術水平評估,選擇產品核心技術指標進行,核心技術指標作為產品領跑指標。原則上選取50%以上參評企業標準進行產品驗證比對,驗證企業標準技術指標與產品符合性。
(3)今年企業標準評估還設置企業標準創新性評價項目,若含有多于國標、行標的性能評價項目,或具備標準前瞻性額外加分。
蘇省企業標準“領跑者”政策問答:187 5515 0022
江蘇省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好處作用有什么?
1、申報成功享受獎勵補助。
2、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列入了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年度重點工作。
3、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是通過高水平標準引領,增加中高端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支撐高質量發展的鼓勵性政策,對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經濟新舊動能轉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具有重要作用。
4、通過開展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引導企業積極制定實施先進標準,促進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加強先進標準供給,加快培育一批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的“江蘇精品”標準,充分發揮標準“領跑者”的示范引領作用,為同行業提供標桿,為消費者提供指引,培育以技術、標準、質量為核心的競爭新優勢,引領產業轉型,推動江蘇經濟高質量發展。